1.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应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的应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申请更改。
2.申请转入的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
3.申请转入的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若为全国专业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必须在对方省(区、市)办理转出前先调整为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
4.考生须先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取得专科5门或本科4门(不包含免试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合格成绩;
5.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对方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对方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与我省不一致;
2.考生申请转入的原考试合格的课程与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课程的名称和编码不一致;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或对方省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4.考生在对方省取得的2016年及以后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
5.转入课程在考生注册的专业考试计划下未设置。
信息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